(一)個別諮商:由專、兼任心理師採定點(中心諮商室、駐點、駐校學校輔導室)、定時(固定的諮商時間)服務,每位個案接受6-8次,每次40-50分鐘的諮商服務。若需延長服務次數,則由心理師向中心提出申請,個案管理組進行評估。
(二)諮詢服務:設立諮詢專線電話,接受學校老師、家長有關學生問題之諮詢服務,必要時依提出者需求進行現場面對面諮詢。
(三)社會工作:由社會工作人員針對學生及其家庭、社會環境問題進行評估及介入,透過「個案工作」、「團體工作」及「社區工作」等工作方式,提供個案及家庭相關服務及社會資源的整合與應用。
(四)輔導團隊訓練:以專業輔導人員以督導、個案研討、研習及工作坊等方式,協助訓練中小學輔導團隊,並提供輔導諮商相關硬體設備設置規劃之諮詢。
(五)由中心評估後派員協助處理。
(六)其他相關事項。